為積極應對疫情,保障重點群體就業,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煙臺市出臺《關于應對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煙政發〔2020〕3號)。從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困難、統籌保障重點群體就業等方面提出了13條具體措施,進一步擴大了政策享受范圍,放寬了條件,延長了享受時間,提高了標準,充分釋放惠企利民的政策紅利。具體可概括為六個方面:
一、加強就業保障,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困難
一是建立企業用工保障制度。組織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加大網上招聘力度,動態發布崗位信息,大力開展 “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聚焦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建立政府、企業、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動機制,協同解決用工需求。設立用工服務人社專員,協助企業做好外地人員返崗、招工等工作。設立鎮(街)、村(社區)招聘服務專員,挖掘本地用工資源,推送企業招聘信息,暢通供求精準對接渠道,鼓勵就地就近就業。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介紹勞動者到本市企業就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一次引進20人以下的按每人120元、20人至50人的按每人150元、50人以上的按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村(社區)招聘專員介紹勞動者到我市企業就業的,可參照勞務經紀人政策,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服務,按照職業介紹補貼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二是落實支持企業用工政策。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春節期間(1月24日至2月9日)開工生產的,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1月24日至3月10日復工的企業,在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間新吸納就業的,每新吸納1人(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新吸納就業人員須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半年內在補貼申報企業無辦理就業登記(備案)或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記錄。
三是組織勞動者安全有序返崗。針對重點企業外地員工返崗難問題,組織“點對點”定制化運輸服務,開通“返崗直通車”,采取包車、包廂、包機等方式,幫助市外非疫情嚴重地區員工安全便捷返崗,保障企業復產用工。落實屬地責任,指導復工企業做好防疫管理等工作,落實防疫措施要求。
二、加強援企紓困,支持企業渡難關穩崗位
一是落實階段性減免和降低社會保險費政策。認真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和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長1年。向醫藥生產和流通企業提前預付醫藥貨款,解決企業資金周轉困難。落實劃轉國有股權資本收益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政策。
二是推動穩崗返還政策應享盡享。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從2020年1月1日起,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再延長1年,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上年末全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將企業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參保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到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全面實行網上辦理,點對點推送政策及穩崗返還資金,實現參保企業全覆蓋。
三、加強政策扶持,統籌保障重點群體就業
一是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強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服務,簡化就業手續,推行電子報到證,為畢業生來煙留煙就業提供便利。積極實施選拔錄用選調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青鳥”計劃、青年見習計劃,充實基層工作力量。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將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后,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
二是保障其他重點群體就業。完善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點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建檔立卡適齡貧困勞動力等開展即時就業援助。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企業,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2月4日后到期的,可階段性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階段性延長就業援助政策,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以及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穩定已脫貧的貧困勞動力就業。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對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基本服務成果。穩妥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及地煉、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轉型升級過程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實施退役軍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健全面向退役軍人的就業服務平臺。落實殘疾人專項扶持政策,支持殘疾人多渠道就業。全面保障婦女就業權益。
四、加強職業培訓,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
一是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聚焦就業重點群體、全市特色產業、市場急需工種,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和支持勞動者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統籌就業創業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金藍領”等各類培訓項目,開展“魯菜師傅”、養老家政、制造業強市等特色培訓,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支持各類企業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設職工培訓中心、企業大學和繼續教育基地,符合條件的納入政府補貼類培訓范圍。鼓勵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利用師資和實訓資源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互聯網+職業培訓”,2020年2月6日至6月30日期間,對承擔任務的線上培訓平臺,根據培訓合格的重點群體人數,按照培訓補貼標準的20%向線上平臺支付培訓補貼;對參加線上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農民工等重點群體,按照5元/學時標準,階段性給予生活費補貼。
二是實施技能興煙行動計劃。在全市開展“萬名技工競賽”活動,對列入市級一類、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的給予一定辦賽補貼,對在市級二類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選手給予一定獎勵。遴選建設一批市級技師工作站,鼓勵和支持技能人才培養突出的企業、單位建設省級以上技能人才載體平臺。在規模以上企業推行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認定結果與人才使用、薪酬待遇、職業晉升掛鉤。
五、加強創業引領,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一是落實創業孵化補貼和運營補貼政策。落實省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孵化補貼和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動態差異化獎補政策。對在2020年2月至疫情結束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和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二是加大創業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20%,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10%。符合條件的個人借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可申請最高4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將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中的“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放寬為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將2020年1月1日后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創業人員的一次性創業補貼金額由2萬元提高到3萬元。取消對創業場所租賃補貼中領取營業執照的“首次”限制。將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實施范圍擴大到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六、加強監測預警,防范規模性失業風險
一是加強就業用工監測。密切跟蹤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和用工影響,加強對重點用工企業和中美經貿摩擦企業用工監測,及時發布失業預警。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健全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布制度。規范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于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
二是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支持企業通過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在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勞動關系和工作崗位,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因疫情防控導致特殊困難的職工,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協商安排居家辦公、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多元化解勞動爭議,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查處用工違法行為。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推廣應用力度,實現農民工工資支付網上動態監管,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2020年2月起,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對2019年12月及以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其家庭,及時按規定納入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加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力度,確保不因病致貧返貧。 |